一、项目编号:HFCG2022-071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大连市干线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栋3楼307室
授权代表:陈雅芹
被投诉人1:大连金普新区交通环保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和平路3号
被投诉人2:辽宁宏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中山路145号香洲大饭店8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局提起投诉,其具体投诉事项简述如下: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出现横向比较、未量化、未细化,没有明确的评判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应予以修改。本局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调查结果,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相关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书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金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大连金普新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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