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连市助企纾困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大政办发【2022】12号)和大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减轻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大减负办【2022】11号)有关规定,对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和采购包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大连市财政局